******有限公司年产50万m2钢化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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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50万m2钢化玻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永安镇永和村茂田组2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2#栋厂房用于本项目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长沙市浏阳市永安镇永和村茂田组,2#栋厂房建筑面积3400m2,总投资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50万m2钢化玻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2#栋厂房用作生产建设用房,施工期已结束,因此本次评价仅对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及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玻璃磨边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采用湿法磨边工艺后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小。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磨边及玻璃清洗废水,均进入厂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过程中产生少量生活污经过三格池+人工湿地+收集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 (3)噪声:项目营运期车间主要噪声设备钢化炉通过在钢化炉风机处增设隔声罩,同时钢化炉风机进、出风口设置消声器;与其余设备一并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及沥干水分的沉淀池沉渣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玻璃生产厂家作生产原料利用;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等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