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桃江县沾溪上游板溪河段历史遗留含锑废石、尾砂源头管控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桃江县沾溪上游板溪河段历史遗留含锑废石、尾砂源头管控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桃江县鸬鹚渡镇
投资总额:1911.14 万元
实施内容及规模:
1、对沾溪上游板溪 10.6km 河段内约 8.1 万 m3历史遗留含锑废石、尾砂进行管控。其中约 2.2 万 m3含锑废石、尾砂通过防洪补救措施原位封闭管控;约 5.9 万 m3含锑废石、尾砂清理至集中管控区安全填埋;
2、新建一座库容 6.44 万 m3的填埋场,对治理河段内清理出来的含锑废石、尾砂进行安全填埋,集中管控;
3、建设 2 座施工应急坝,增强沾溪上游板溪河段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俊平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
地 址:益阳高新区中南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11层
邮 箱:******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