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2025-TZ819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原内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
现更正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
原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2113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现更正为: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2113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医院
地 ?址:长沙县榔梨镇新建路4号
联系人:胡跃
电 ?话:0731-******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2113室
联系人:李巧红、王彦芝
电话:0731-******
******医院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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