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环节及面积的通知》要求,为继续做好我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我局拟向社会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烘干环节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主体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个人;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并愿意承担社会化服务作业;3.有20吨(含20吨)以上的烘干设备;4.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5.能够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8:00至2024年8月2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尹华伟联系电话:******
钟志平联系电话:******
******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机管理股(县委党校对面)
******农村局
2024年8月22日
一、服务主体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个人;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并愿意承担社会化服务作业;3.有20吨(含20吨)以上的烘干设备;4.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5.能够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8:00至2024年8月2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尹华伟联系电话:******
钟志平联系电话:******
******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机管理股(县委党校对面)
******农村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