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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亿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箱包聚乙烯发泡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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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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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箱包聚乙烯发泡制品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邵东市黑田铺镇包装印刷、塑料制品、新材料工业园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办公区、成品储存区、原材料储存区以及配套的公用设施和环保设施。建设箱包聚乙烯发泡制品生产线。建成后可年产4007.926吨箱包聚乙烯发泡制品。

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

建设工期:本项目无土建工程施工,施工期预估为1个月。

二、环境质量现状

(1)根据引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3年县(市)环境质量状况统计数据中邵东市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邵东市2023年SO2、NO2、PM10、PM2.5、CO、O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2023年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TVOC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值。

************有限公司监测)邵水的现状监测数据,邵东美桥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上、下游监测断面中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3)本项目区域地下水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厂界四周各监测点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监测点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短期及长期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均可达标,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3、声环境

项目正常营运时,在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有固废都得到合理地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因此,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基本可维持现状,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涉及的工作为设备安装及调试,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建设单位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设备操作、合理安排安装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随着建设阶段的结束而消除,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建设单位拟采用的治理措施可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措施技术简单、经济可行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投料、破碎产生的粉尘;密炼、开炼、发泡定型、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恶臭。

本项目投料、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米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DA001)有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要求;密炼、开炼、发泡定型、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1米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DA002)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要求;密炼、开炼、发泡定型、造粒工序会产生的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少,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标准。

大气防护距离:根据计算,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开炼机冷却废水和发泡定型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有员工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邵东美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从严值后排入邵东美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邵水,本项目对周边地表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在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均较小,根据预测,本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箱包聚乙烯发泡制品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安全处置,环境风险可得到较好的控制,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影响分析来说是可行的。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邵东市黑田铺镇包装印刷、塑料制品、新材料工业园内

联系人:彭总联系电话:******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研发总部1栋623号

联系人:曹工 E-mail:******

八、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s/1QacSM4H6DC7aBBa97x618A

提取码:yd23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九、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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