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磋商)文件第41页,第四章第三节商务要求第四条,原文件内容为: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 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更正为: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 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采购(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潜在供应商及时登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本项目《答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