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非强检医用计量************委员会成员(朱湘、李云松、彭先超)评审后确定本次项目的结果,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举报电话:0745-******)投诉,公示期满对以上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方将确定以评审结果第一名为该项目的最终中标人。
特此公告
******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
2024年5月15日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举报电话:0745-******)投诉,公示期满对以上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方将确定以评审结果第一名为该项目的最终中标人。
特此公告
******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