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验中心仪器设备一批(第三次)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5日******学院实验中心仪器设备一批(第三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学院实验中心仪器设备一批(第三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2679号 3、委托代理编号:******-******-777 4、采购项目预算:235,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232,470 | 光电效应(普朗克常数)实验仪等设备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235,0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本项目包1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