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山露营基地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2-20
合同名称:怀洪财采计******15
采购人(全称):******人民政府(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项目名称:川山露营基地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怀洪财采计 ******15
委托代理编号:ZKJW-2024-11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82918.77元,大写:伍拾捌万贰仟玖佰壹拾捌元柒角柒分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 | ******有限责任公司 | 详见采购文件 | 否 | / | / | 见工程量清单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582918.77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期限:2024年 11 月 29 日,完成日期:2025年1月9日,总工期为40天。
地点:洪江区川山村
方式:完成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四、付款方式:本合同自签订开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先预付乙方合同价的30%,乙方施工完毕,
由甲方组织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金额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财政评审结论
付到 97% ,扣 3% 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七、合同主体
甲 方:******人民政府 | 乙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雷佩霖 | 委托代理人:宁卫平 |
电 话:/ | 电话:****** |
传 真:/ | 传真:/ |
地 址:******人民政府 | ******银行: 账户: |
附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