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第25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株洲展区搭建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农村局 的第25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株洲展区搭建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第25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株洲展区搭建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4]000318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82-******-278 4、采购项目预算:667,8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619,800 | 第25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组展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667,8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微企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