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平江县大众安置区(三期)西侧配套工程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5月17日******办事处的平江县大众安置区(三期)西侧配套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江县大众安置区(三期)西侧配套工程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4]000113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7 4、采购项目预算:824,389.76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天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824,389.76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824,389.76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6)供应商需提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