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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芦淞区南华110kV输变电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株洲芦淞区南华110kV输变电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株洲芦淞区南华110kV输变电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5993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南华110kV变电站原址重建工程和南华110kV变电站出线优化工程。 (1)南华110kV变电站原址重建工程 南华110kV变电站,现有主变2台户外布置,容量为2×31.5MVA(1#、2#),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AIS布置,110kV架空出线2回,主变低压侧现有2组4.2Mvar电容器组。变电站总用地面积12243.54m2,围墙内面积7699m2。 本期在现状围墙内将南华110kV变电站整体拆除重建,采用户内式布置,新购2台主变替换现有2台主变,改造后主变户内布置,容量为2×63MVA(1#、2#),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110kV架空出线2回。新建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25m3。 (2)南华110kV变电站出线优化工程 本项目线路包含110kV成南动线改造和110kV团坚枫线改造,线路路径总长约0.58km。具体如下: 110kV成南动线改造: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km,恢复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km,拆除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17km,拆除杆塔1基。 110kV团坚枫线改造:恢复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18km,(采用U型架设,折合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0.09km),拆除110kV架空线路0.56km(采用U型架设,折合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0.28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固废、废水、生态及环境风险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采取了文明施工措施,加强了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管。合理安排工期,避免了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了严格培训教育,未在沿途村庄附近鸣笛等。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前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合理堆放,定期清运;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变电站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等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采取了文明施工措施,加强了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管。在施工区域布设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尽可能回用,南华110kV变电站先行修建临时化粪池,并进行防渗处理,确保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利用。 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1)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运输通道首先利用原有的道路系统,当现有道路宽度、路面质量等不能满足运输要求的,须进行整修。 (3)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 (4)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5)变电站内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应在施工完成后尽快采用碎石铺设;塔基区域的裸露地面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复耕或播撒草籽,必要区域应及时修筑护坡,防止水土流失。 (6)建设单位应对土石方挖填方案等进行周密论证,优选出水土流失少的方案,并在施工中要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开挖的土方应尽量作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之用,不能回填的部分则须按照工程弃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废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的主变、110kV AIS配电装置等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拆除下来的废旧铁塔、相应导地线及附件等临时堆放在各施工场区,及时运出并由供电公司进行回收。 (2)危险废物 在拆除主变前先将主变内变压器油排至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的油罐车内回收,并在周围敷设吸油毡等防止油料渗漏污染环境,再进行主变拆除作业。拆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少量废变压器油等废矿物油,吸附油质后的手套、抹布、吸油毡等,按危险废物一同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拆除后的主变及附件及时运回株洲供电公司物资部保管,在装车前保证主变内变压器油已排除干净并进行封装,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等情况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拆除的铅蓄电池经检验合格后回用,不合格的废铅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立即运至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危废暂存库,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运营期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需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营管理,加强巡检。 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变电站及架空线路建成投运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功能区标准限制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南华110kV变电站工作人员所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变电站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系统处理。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不在站内暂存。废铅蓄电池由国网株洲供电公司统一回收至危废暂存库内,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矿物油产生后国网株洲供电公司立即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随意丢弃。 水环境保护措施:南华110kV变电站无人值班,日常巡检等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站内化粪池处理后排至站外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 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南华110kV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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