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财 、物损失的 , 中标人应负全部赔 偿责任。
2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 ,所有劳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持证上岗。
3 、中标人须为其派出的劳务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中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来源合法可靠 ,性能良好且出厂时间不超过6年 。中标人须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购买相应保险。
5 、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所派出的设备与人员(驾驶员 、操作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或被偷(盗)和损坏等) 。其设备停 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亦由中标人承担。
6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6. 1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5(含)分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约谈;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1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1个月;一个季度内扣分达到2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6个月;一个年度内考核扣分达到30(含)分的本年度不再进行业务分配;停止分配业务期间由另一 中标人承接相关业务;年度内考核扣分达40(含)分的 ,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
6.2年度内考核扣分达10(含)分的中标人 ,要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 ,扣分达20(含)分的中标人 须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及处理责任人的意见 ,扣分达30(含)分的中标人在恢复分配业务时须更换项目负责人。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国家 、省 、市 、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 、省 、市 、县规定执行 ,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 ,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6 .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投标人在投标前 ,如需踏勘现场 ,有关费用自理 ,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 、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 、服装 、日常消耗品 ,以及培训 、人工 、管理 、保险 、财务等所有费用 ,如一旦中标 ,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 ,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3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单次采购的具体情况确定劳务人员的数量及材料、设备 ,中标人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 、工具费 、人工费 、手 续费 、差旅费 、食宿费和加班费等 ,由于搬运、装卸 、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 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 ,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 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 、决算审计等为由 ,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 ,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 。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 息2.9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 ,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 、政府换届 、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因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 策承诺 、合同约定的 ,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争议经协商 ,委托鉴定 、审核 、申请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不委托检测、鉴定 、审核 、也不申请调解******法院提起诉讼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财 、物损失的 , 中标人应负全部赔 偿责任。
2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 ,所有劳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持证上岗。
3 、中标人须为其派出的劳务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中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来源合法可靠 ,性能良好且出厂时间不超过6年 。中标人须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购买相应保险。
5 、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所派出的设备与人员(驾驶员 、操作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或被偷(盗)和损坏等) 。其设备停 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亦由中标人承担。
6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6. 1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5(含)分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约谈;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1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1个月;一个季度内扣分达到2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6个月;一个年度内考核扣分达到30(含)分的本年度不再进行业务分配;停止分配业务期间由另一 中标人承接相关业务;年度内考核扣分达40(含)分的 ,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
6.2年度内考核扣分达10(含)分的中标人 ,要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 ,扣分达20(含)分的中标人 须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及处理责任人的意见 ,扣分达30(含)分的中标人在恢复分配业务时须更换项目负责人。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财 、物损失的 , 中标人应负全部赔 偿责任。
2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 ,所有劳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持证上岗。
3 、中标人须为其派出的劳务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中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来源合法可靠 ,性能良好且出厂时间不超过6年 。中标人须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购买相应保险。
5 、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所派出的设备与人员(驾驶员 、操作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或被偷(盗)和损坏等) 。其设备停 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亦由中标人承担。
6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6. 1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5(含)分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约谈;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1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1个月;一个季度内扣分达到2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6个月;一个年度内考核扣分达到30(含)分的本年度不再进行业务分配;停止分配业务期间由另一 中标人承接相关业务;年度内考核扣分达40(含)分的 ,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
6.2年度内考核扣分达10(含)分的中标人 ,要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 ,扣分达20(含)分的中标人 须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及处理责任人的意见 ,扣分达30(含)分的中标人在恢复分配业务时须更换项目负责人。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财 、物损失的 , 中标人应负全部赔 偿责任。
2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 ,所有劳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持证上岗。
3 、中标人须为其派出的劳务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中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来源合法可靠 ,性能良好且出厂时间不超过6年 。中标人须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购买相应保险。
5 、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所派出的设备与人员(驾驶员 、操作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或被偷(盗)和损坏等) 。其设备停 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亦由中标人承担。
6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6. 1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5(含)分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约谈;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1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1个月;一个季度内扣分达到2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6个月;一个年度内考核扣分达到30(含)分的本年度不再进行业务分配;停止分配业务期间由另一 中标人承接相关业务;年度内考核扣分达40(含)分的 ,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
6.2年度内考核扣分达10(含)分的中标人 ,要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 ,扣分达20(含)分的中标人 须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及处理责任人的意见 ,扣分达30(含)分的中标人在恢复分配业务时须更换项目负责人。
(6)履约验收标准:
1 、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国家 、省 、市 、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 、省 、市 、县规定执行 ,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 ,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6 .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投标人在投标前 ,如需踏勘现场 ,有关费用自理 ,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 、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 、服装 、日常消耗品 ,以及培训 、人工 、管理 、保险 、财务等所有费用 ,如一旦中标 ,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 ,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3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单次采购的具体情况确定劳务人员的数量及材料、设备 ,中标人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 、工具费 、人工费 、手 续费 、差旅费 、食宿费和加班费等 ,由于搬运、装卸 、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 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 ,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 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 、决算审计等为由 ,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 ,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 。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 息2.9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 ,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 、政府换届 、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因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 策承诺 、合同约定的 ,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争议经协商 ,委托鉴定 、审核 、申请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不委托检测、鉴定 、审核 、也不申请调解******法院提起诉讼
。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