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雅湖路(腾飞路-大湖路)、西塘路(金星北路-云湖路)、大湖路(金星******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雅湖路(腾飞路-大湖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望发改审﹝2024﹞222号,关于西塘路(金星北路-云湖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望发改审﹝2024﹞228号和关于大湖路(金星北路-云湖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望发改******有限公******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雅湖路(腾飞路-大湖路)、西塘路(金星北路-云湖路)、大湖路(金星北路-云湖路)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
******街道
******街道,其中,雅湖路(腾飞路-大湖路):南起腾飞路,北至大湖路,全长542.5m,宽26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为城市支路,建安工程费约为2322.97万元;西塘路(金星北路-云湖路):西起金星北路,东至云湖路,全长826.1m,宽26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为城市支路,建安工程费约为4010万元;大湖路(金星北路-云湖路):西起金星北路,东至云湖路,全长815.22m,道路红线宽度为36m,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40km/h,为城市次干路,建安工程费约为8687.99万元。本项目总建安工程费暂估为15020.9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具体的项目名称、范围及建设规模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认文件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2.4服务期限:730日历天。暂定7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决算审核、项目后评价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对建设工程提供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上限值编制或审核(含附属施工项目及服务类);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包括造价工程师驻场跟踪控制和审核服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工程量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做好项目合同台账、支付台账、设计变更台账等,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主材询价;配合监理单位对竣工图进行把关,对各类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服务类项目费用结算进行审核,协助建设单位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配合财务决算;项目后评价;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等服务。具体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为准。(其他)
其他服务:统筹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工作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4-09-20 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之一,业绩要求如下:(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45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监理服务和造价咨询服务)。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2)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45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服务和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45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入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及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的时间为准;②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若投标人单项合同中同时涵盖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内容的业绩,均可认定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2)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扫描件,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注:①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②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扫描件,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③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总监理工程师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3)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4)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 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5)类似工程业绩有效的时限为:1800天(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一致。项目负责人不能承担本项目所有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内最多有0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2)拟任造价咨询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根据2021年3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及业主要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注:①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②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③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3.2.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依据廉洁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条件。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③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进行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09-20 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