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美大厦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标识标牌工程(暂估价)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创美大厦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标识标牌工程(暂估价)
******有限公司
1.3项目预算:约48万元(具体金额以发布的控制价为准)
******医院,北临步步高。项目占地面积13351㎡,容积率为5.0,总建筑面积约89303㎡,******消防、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本次需采购的标识标牌工程属于创美大厦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的暂估价工程。
1.5采购范围:创美大厦1#、2#、裙楼、地下室项目标识标牌工程采购安装,包含(不限于)地下B1、B2及一层室外行车标线;地下车库标识电梯层号、楼面索引、设备房标牌、地下车库墙面指示、地下车库指示吊牌、地下车库柱面指示;室外标识、地下车库入口指引立牌、地面多项指引立牌、地下车库出入口龙门吊牌、护角、车挡;室内指示吊牌、场内多项立牌指示、卫生间指示、场内电子屏立牌、电梯层号、楼层索引、房号指引、设备房标牌等。详见设计图纸、效果方案等有关资料。
1.6项目工期:30天。
1.7公告发布媒体:
******有限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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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4万元的标识标牌类似业绩(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考核期限:1095天,自合同中甲方签订的时间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本征集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3年5月31日下午17************街道金茂广场南塔29楼)报名;逾期、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除纸质版报名资料外,还需提供:1)资格预审文件(PDF格式)(盖章扫描件,需与纸质文件一致);2)本招募公告附件2:资格预审表EXCEL版。请将以上两个附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3.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3日9:30(北京时间)
3.4抽取原则: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
责编:樊梦婷
******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