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有限公司受******保健院的委托,对******保健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固本熏蒸床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保健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固本熏蒸床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HNRY-2024-07-16
项目负责人:周悦
联系电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27.80万元;
1、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包1 | A0320 | 医疗设备 | 1 | 批 | 278000 | 278000 | 2200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 )、“湖南信用网”(******/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南政府采购网”(****** ) 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根据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8月8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每天0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大道金悦洋大酒店1018)。
3、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所需资料;
(2)特定资格条件所需资料;
报名时投标人还须单独提交以上(1)-(2)项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不予退还),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5时0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8月19日15时0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大道金悦洋大酒店1018)。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质疑和投诉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保健院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东路 520 号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悦
电 话:0730-******/******
地 址:岳阳市岳阳大道金悦洋大酒店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