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739-******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22000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宝隆产业城4-1#栋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购买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隆产业城4-1#厂房(东经111度34分39.520秒,北纬27度15分9.590秒)建设“年产10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5211.4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厂区内设员工食堂及宿舍,员工均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购买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隆产业城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工程,仅设计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期间可能产生安装机械设备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做好防护措施,合理调度和安排时间的前提下,可使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水: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雨水通过专用的雨水管道收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原料破碎、粉碎、筛分、制粒、装卸、堆存等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烘干(热风炉)工序产生的废气。 项目各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半封闭式生产车间内,物料输送均采用封式输送带及进料绞龙,建设封闭式的原料仓库,原料集中堆放至仓库内,物料铲装均控制在仓库内,营运期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破碎、筛分、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制粒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烘干(热风炉)废气经收集后拟通过两级布袋除尘器3#进行处理,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以及常德市、岳阳市、益阳市等传输通道城市要求限值。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噪声源强60~90dB(A)。本项目选用环保低噪声设备,通过优化平面布置,厂房隔声,对高噪声源设备加装消声器,夜间不生产,同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标准;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人工清扫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热风炉炉灰经收集后作为肥料返田;废铁屑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人工分选杂物经分类后可回收的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可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废包装袋收集后堆放至车间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统一收集后至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