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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的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建)(审减资金)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4-11-22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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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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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建)(审减资金)
- 政府采购编号: 常财采计[2024]004020
- 委托代理编号:ZZZB[2024CG]-08
-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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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分包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1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建)(审减资金) 详细 ******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2 09: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11-22 09: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二室
- 定标时间:2024-11-22 12:04
四、磋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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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建)(审减资金)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报价(元) 综合评分 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 政策支持原因 评审结果 货物类需求
响应信息******有限公司 肖波 ****** 100 第1名 无 ******有限公司 魏金林 ****** 88.96 第2名 无 ******有限公司 游红平 ****** 86.97 第3名 无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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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大写) 联系人 供应商地址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建)(审减资金) ******有限公司 ****** 贰佰陆拾柒万陆仟元 肖波 ******办事处新东廉租房南侧新东路北侧出让地块4号地自建房6楼601.602室
六、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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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 成交供应商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建)(审减资金) ******有限公司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建)(审减资金) (1)土地平整工程:崇义村土地平整面积25.79亩,印家铺村土地平整37.10亩,汤家山村189.30亩,黄土坡村241.20亩,武陵渔村21.15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武陵渔村整修堰塘2座,整修灌渠3条长1601米,黄土坡村整修灌渠1条长800米,整修排渠长676米,清江铺村整修灌渠1条长183米,埋设200PE管道1000米;(3)田间道路工程:武陵渔村整修机耕道1条长640米,黄土坡村整修机耕道1条长800米 90日历天 张敏 湘******7163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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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建)(审减资金) 成员名单: 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杨立军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李祥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胡乐球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百分比收取),支付标准: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支出预算编制标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计费基数 取费费率 算 例 货物及服务 工程 项目金额 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 1 X≤100 1.2% 1.0% 100 100×1.2%=1.2 2 100<X≤500 1.1% 0.56% 500 1.2+(500-100)×1.1%=5.6 3 500<X≤800 1.0% 0.39% 800 5.6+(800-500)×1.0%=8.6 4 800<X≤1000 0.8% 1000 8.6+(1000-800)×0.8%=10.2 5 1000<X≤2000 0.4% 0.25% 2000 10.2+(2000-1000)×0.4%=14.2 6 2000<X≤3000 0.3% 3000 14.2+(3000-2000)×0.3%=17.2 7 3000<X≤5000 0.2% 5000 17.2+(5000-3000)×0.2%=21.2 8 5000<X≤8000 0.1% 0.14% 8000 21.2+(8000-5000)×0.1%=24.2 9 8000<X≤10000 0.05% 10000 24.2+(10000-8000)×0.05%=25.2 10 X≥10000 0.035% 0.035% 12000 25.2+(12000-10000)×0.035%=25.9
九、联系方式
- ******人民政府
- 地 址:桃花源管理区
- 联系人:周辉霞
- 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粟雅晨
- 联系电话:******
-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沙港中路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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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