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浏阳市古港镇铭阳鑫新型材料厂钛粉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浏阳市古港镇铭阳鑫新型材料厂钛粉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古港镇合益村 |
建设单位 | 浏阳市古港镇铭阳鑫新型材料厂(个体工商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空置厂房,租赁总占地面积为3600m2,开展年产金属钛20吨、海绵钛80吨建设项目,项目厂区设置有原料库、破碎区、粉碎区、磨粉区、筛分区、包装车间、成品库等,同时配套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粉碎、磨粉、筛分、投料粉尘:生产区设置喷雾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处理后排放至收集池后用作厂区周边林地绿化施肥。 湿式破碎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车间内基础减振,定期维护设备运行。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初筛废料经收集后交由原料厂家回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