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浏阳市枨冲镇鸿熙新型材料厂钛粉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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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浏阳市枨冲镇鸿熙新型材料厂钛粉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市枨冲镇牙际山村董家片联合组 |
建设单位 | 浏阳市枨冲镇鸿熙新型材料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浏阳市枨冲镇鸿熙新型材料厂位于浏阳市枨冲镇牙际山村董家片联合组,为实现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拟利用自己已建的空置厂房建设钛粉加工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800m2,建设钛粉加工生产线,投产后预计年生产海绵钛粉100t、金属钛粉100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为海绵钛浸泡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格池+人工湿地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浇灌,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磨粉、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采用喷雾除尘器对破碎、磨粉、筛分工序粉尘进行处理,本项目粉尘废气经喷雾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设置封闭式厂房、定期清扫、加强绿化等措施。 (3)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各功能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返回磨粉工序回用于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 |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