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沥青混合料补采项目
??项目预算:127万元
二、项目概况:拟通过本次补充采购确定1家供应商,为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的日常维护工作和部分应急抢修任务提供沥青油料。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备注 | |
一、沥青混凝土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密度(t/m3) | 日供量50吨(含)以上预算价上限值 |
1 | 重交细粒式沥青砼 | AC-10 | m? | 2.35 | 按照供货当月最新《长沙建设造价》中沥青混凝土市场综合价的9.5折为上限值 ? |
2 | 重交细粒式沥青砼 | AC-13 | m? | ||
3 | 重交中粒式沥青砼 | AC-16 | m? | ||
4 | 重交中粒式沥青砼 | AC-20 | m? | ||
5 | 重交粗粒式沥青砼 | AC-25 | m? | ||
6 | 改性细粒式沥青砼 | AC-13 | m? | ||
7 | 改性中粒式沥青砼 | AC-16 | m? | ||
8 | 改性中粒式沥青砼 | AC-20 | m? | ||
9 | 改性镇江玄武沥青砼 | AC-13 | m? | 2.4 | |
10 | 沥青玛蹄脂玄武岩碎石混合料 | SMA-13 | m?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日供量50吨以下预算价上限值 | |
1 | 重交细粒式沥青砼 | AC-10 | 吨 | 510元/吨 | |
2 | 重交细粒式沥青砼 | AC-13 | 吨 | 500元/吨 | |
3 | 重交中粒式沥青砼 | AC-16 | 吨 | 450元/吨 | |
4 | 重交中粒式沥青砼 | AC-20 | 吨 | 440元/吨 | |
5 | 重交粗粒式沥青砼 | AC-25 | 吨 | 420元/吨 | |
6 | 改性细粒式沥青砼 | AC-13 | 吨 | 550元/吨 | |
7 | 改性中粒式沥青砼 | AC-16 | 吨 | 490元/吨 | |
8 | 改性中粒式沥青砼 | AC-20 | 吨 | 480元/吨 | |
9 | 改性镇江玄武沥青砼 | AC-13 | 吨 | 670元/吨 | |
10 | 沥青玛蹄脂玄武岩碎石混合料 | SMA-13 | 吨 | 700元/吨 | |
二、沥青材料 | |||||
1 | 热沥青 | 70#A级 | 吨 | 按照供货当月最新《长沙建设造价》中沥青材料市场综合价的9.5折为上限值 | |
2 | 乳化沥青 | ? | 吨 | 按照供货当月或最新《长沙建设造价》中沥青材料市场综合价的9.5折为上限值 | |
三、沥青运费 | |||||
1 | 大车(超过10吨)运费按26元/吨 | 原则采用大车运输,无法用大车运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小车运输 | |||
2 | 小车(10吨及以下)运费按550元/车 |
(★)投标报价按整体以折扣率报价形式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无效。(例如:优惠3%,即折扣率为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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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项目整体供货期限:不超过6个月,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2. 供货方式: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单次供货通知,采用集中供货(50吨/天以上,含50吨)和零星供货(50吨/天以下)方式,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签收前的保管。
1.3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统一签收后中标人不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
(★)2.供货保障:投标人须承诺并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无论采购人要求每天提供的沥青材料和沥青混凝土数量是多少,都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以满足采购人日常维护工作和部分应急抢修任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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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质保期壹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3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监督管理
采购人有权对定点服务商不定期或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影响各定点服务商的业务量。在检查和考核中,发现定点服务商存在如下问题,将督促其按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节取消其定点服务资格:
① 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的;
② 质保期内,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拒绝免费更换或维修的;
③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④ 没有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供货的;
⑤ 有出现不能按时供货或所需货物材料缺货情况的;
⑥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出现其他有损采购人行为的问题。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送货单据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
七、其他要求:结算办法
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中标人按照采购人需求供应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核查数量金额后,每季度凭供货单及相关票据办理结算手续,提供有效发票后,按实结算。项目供货期限内总结算金额不超过127万元。
3.按实结算货物与运费,每季度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统一进行结算手续办理,期间不再进行任何结算手续办理。
(★)4.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沥青混合料采购项目的已中标的两家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沥青混合料补采项目的投标。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