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办公室根据永政发〔2013〕28号文件、永政发〔2019〕4号文件(应当安置人员资格认定以《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日期为认定截止日)对冷东公路(3人)、二广高速上岭桥片(2人)、首衡城二期项目(21人)共计26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终审审核,现将会议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通过人员名单(20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冷东公路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张友生户1人:张铁梅
二、二广高速上岭桥片(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房屋安置
1、郑淑云户1人:郑淑云
三、首衡城二期项目(18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王开华户4人:王开华、唐艳芳、唐文涛、王子珩
2、王军林户3人:王军林、张艳飞、王紫涵
3、王运春户2人:王运春、宋银花
4、王贤林户3人:王贤林、王宇涵、李映臻
5、李菲户1人:李菲
6、石明满户3人:石明满、曾小云、石巧林
7、覃德正户1人:王梅花
8、覃德明户1人:覃德明
不通过人员名单(6人)
一、冷东公路项目(2人)
1、张友生户2人:张棱、张思涵(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二广高速上岭桥片(1人)
1、陈群户1人:陈群(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三、首衡城二期项目(3人)
1、王玉林户1人:王玉林(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2、覃荣光户2人:覃荣光、杨爱华(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办公室
******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
受理邮箱:******
******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通过人员名单(20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冷东公路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张友生户1人:张铁梅
二、二广高速上岭桥片(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房屋安置
1、郑淑云户1人:郑淑云
三、首衡城二期项目(18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王开华户4人:王开华、唐艳芳、唐文涛、王子珩
2、王军林户3人:王军林、张艳飞、王紫涵
3、王运春户2人:王运春、宋银花
4、王贤林户3人:王贤林、王宇涵、李映臻
5、李菲户1人:李菲
6、石明满户3人:石明满、曾小云、石巧林
7、覃德正户1人:王梅花
8、覃德明户1人:覃德明
不通过人员名单(6人)
一、冷东公路项目(2人)
1、张友生户2人:张棱、张思涵(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二广高速上岭桥片(1人)
1、陈群户1人:陈群(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三、首衡城二期项目(3人)
1、王玉林户1人:王玉林(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2、覃荣光户2人:覃荣光、杨爱华(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办公室
******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
受理邮箱:******
******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