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2号地块配套道路(解放东路、******有限公司 (长沙市芙蓉区锦泰广场北湖南国际商务中心401、4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1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FRCG-F******0035
项目名称:22号地块配套道路(解放东路、庄家岭路)与红园路(合平路-农科院地界)道路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601000元
???????最高限价:601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为36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22号地块配套道路(解放东路、庄家岭路)与红园路(合平路-农科院地界)道路监理服务 | 22号地块配套道路(解放东路、庄家岭路)与红园路(合平路-农科院地界)道路监理服务 | 1 | 项 | 601000 | 601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
(1)供应商可按响应文件组成中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采购活动,除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特定资格条件外,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自行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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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允许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监理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员证书。本项目需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配备监理人员,最低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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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1-27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有限公司 (长沙市芙蓉区锦泰广场北湖南国际商务中心401、402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有限公司 (长沙市芙蓉区锦泰广场北湖南国际商务中心401、402室)领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5-02-10 09: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有限公司 (长沙市芙蓉区锦泰广场北湖南国际商务中心401、402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5-02-10 09:30
???????2、开启地点: ******有限公司 (长沙市芙蓉区锦泰广场北湖南国际商务中心401、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5-01-21起至2025-01-24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杨先生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一段588号红橡国际广场17A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联系人:田芬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锦泰广场北湖南国际商务中心401、4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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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