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我公司对项目竣工日期及公开调试起止时间特此进行公示。
******有限公司实验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西路5号宏盛工业园内
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5月1日
调试日期: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我院承诺对上述公开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