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人数,大堂经理1名、收银员4名(餐饮、住宿)、服务员18名(含主管1名)、厨房团队15人、保洁员3名(餐饮、客房服务)、住宿服务主管1名、洗碗工2名。主要管理人员需具有相关经验并满足相应的技能要求。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饮食行业健康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证。所有工作人员基本情况须报采购人备案,并遵守采购单位相关管理制度。
3、中标人务必配备相应数量和专业的服务人员、配备相应资质和技术标准的业务人员以满足用餐、住宿服务的正常需要。
4、采购人对中标人所聘所有人员进行审核过程中或在工作中发现不合要求的,采购人应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2个自然日内停止其工作,并及时另派人员接替其工作,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5、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并做到仪表整洁,不留长发长指甲,不留胡子,上班不佩戴饰物,勤洗手。
6、中标人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如果发生工伤及其它安全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7、大堂经理:1、年龄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形象气质佳;2、具有2年以上酒店/餐厅经理工作经验;3、有较高的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及对客沟通能力;4、热爱服务工作,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8、服务员:身高:女 1.6 米以上、男 1.7 米以上;年龄在18-45岁之间,形象气质佳,开朗,热情,细心,有亲和力,沟通能力强,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责任心,有服务意识,踏实,稳重,务实,勤恳,积极向上,吃苦耐劳。
9、厨房人员:男女不限,55岁以下,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厨师需具有专业烹饪资格证书,熟练掌握各种烹饪手法,具备一定创新精神。服从管理安排,有一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
10、收银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纪在 18-35岁之间;品行优良;身高:女 1.6 米以上、男 1.7 米以上;娴熟掌握收银、记帐等业务流程,掌握管理的有关知识。
11、餐饮服务主管:(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酒店/餐饮管理经验者优先;(2)工作细致认真,敢于大胆管理;(3)熟悉酒店或餐饮相关业务,懂管理,能吃苦耐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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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验收、清洗、加工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各种工具、餐具、容器应及时清洗,并严格进行消毒,同时注意环境卫生,经常清洗,保持干净。
2、保持环境清洁,对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并做好厨余垃圾的收集处理,油烟、污水按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达标无害排放。
4、做好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等日常清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要求
************消防和燃气用气等安全。
2、严格控制和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安全,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等,严禁使用任何过期、变质、受污染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中标人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货源,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五、双方权利义务
1、本项目合同期内,相关的场所由采购人提供。现有的加工设施设备和用具中标人均可无偿使用。
******委员会,对中标人提供的经营服务进行实时监督,中标人应配合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3、中标人负责管理、组建服务团队,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住宿、服装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及相关业务的办理。中标人须按月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及其他相关待遇,不得拖欠。
4、中标人须保护好经营区域财产安全,因管理不善、盗窃等引起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因中标人员工原因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相应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立即通知并退回: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
②严重违反采购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7、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委托经营管理的资产用于抵押和转移及设定其他权利。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确保的全部设备齐全,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的所有财产按照双方确认的台账清点造册移交采购人,并确保相关资产能正常运营,如有遗失和损坏,应予以赔偿。
8、中标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①未取得经营相关资质或超过有效期内运行的;
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结构或人为损坏的结构、装修及设备、设施;或者将的资产用于抵押或转移及设定其他权利的;
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和价格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
9、采购人如遇机构改革、办公场地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因素,采购人可视情况调整委托运行管理模式或终止此委托经营合同。如需终止合同,采购人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
10、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约定项目直接或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11、采购人只提供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内的餐饮,不提供服务人员的住宿、工作日外的餐饮等问题。中标人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妥善解决好服务人员住宿以及不属于工作时间内的餐饮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服务地点:
1.1服务期:一年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总体要求
(一)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验收、检测、食品储存、粗加工、烹制、留样、中心温度、出品检验、二次更衣、无菌无声配餐、消洗服务、环境卫生等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如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上餐桌的食品、配料不清洁或变质、过期,一次罚款5000元,累计发现两次解除合同。如造成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要求
******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及各类应急救援预案,保留相关记录。
************消防栓五个系统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
3、熟悉住宿服务区域和餐饮服务区域配装的防毒面具、烟感、喷淋设施的使用。对服务区域内所有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的存放地点、有效期和数量建立台帐,并负责到期及时提醒更换。
******************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消防演练,提高团队服务人员防火、灭火技能。
6、制定应急抢险措施,当发生火灾报警时,应能按应急方案的要求采取现场补救、紧急疏散、对外联系协调等有效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启动应急电源,控制事故发展,将损失降到最低。
六、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1、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规定验收。
2、采购人的殡仪服务部负责代表采购人对餐饮住宿综合楼服务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服务和餐食质量进行监管。服务期间,由采购人相关部门根据需求每季度或不定期组织群众对餐饮住宿综合楼服务进行考核(包括卫生、餐食质量、服务质量)。
3、采购人定期对餐饮综合楼及住宿服务进行满意度检查。采购人定期对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工作进行综合问卷调查,满意度不能低于95%,在服务期限内满意度连续3次或累计5次低于95%,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其他要求:******事务中心餐饮住宿综合楼,位于雨花区杨子路499号,我中心明阳山馆区内,占地面积1364㎡,建筑面积3028㎡,由两栋两层楼和一栋三层楼连在一起的建筑组成,其中服务区面积 1200㎡,其中厨房区域103㎡,就餐区域1100㎡,2个大厅、两个包厢,同时可容纳400人同时就餐,住宿服务区面积1026㎡,有客房36间,其中双人间28间。单人间6间、套房2间,设备设施配套齐全。
付款方式:
******事务中心。
2.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供的经过审核的结算单按月支付。签订合同生效后,当月考核分值90分(含本分值)以上时,视为考核合格,支付全额费用,考核分值89-80分(含本分值)扣除当月结算金额5%,79-70分(含本分值)扣除当月结算金额10%,69-60分扣除当月结算金额15%,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低于90分(含本分值)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具体考核细则详见甲方制定的考核附表。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管理中心管理相关规定及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考核处理。如乙方履约不当,情节较轻的,甲方责令乙方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通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甲方有权终止或取消合同,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