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修订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人民政府关于安仁县城区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安政通〔2024〕 1号)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实施以来,县城区空气质量有了明显好转,公共安全事故也有明显减少,切实优化了广大市民的生活、工作环境,确保社会公共安全。随着县城区的日益发展变化和广大市民要求,重新设定禁燃区域和调整限制燃放的时间是必要的。根据国务院《******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和《中华人民共************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8日。******:0735-******等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