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6烤季包装类塑料制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类似业绩“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2024年5月)提供的机用打包带、淋膜编织袋、烟叶内袋每类产品的类似业绩合同累计金额都须达150万元及以上计24分;单类产品合同累计金额每少10万元扣2分,最多扣24分。备注:类似业绩提供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计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现变更为“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2024年5月)提供机用打包带、淋膜编织袋、烟叶内袋三类产品(同等材质及用途相同的产品,但产品名称不同亦可)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类产品的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达150万元及以上计8分,最多计24分;单类产品合同累计金额每少10万元扣2分,最多扣8分。备注:类似业绩提供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计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4、联系方式
******改革局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316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居园
项目负责人:刘庭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海云
电话:0735-******、******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6烤季包装类塑料制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类似业绩“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2024年5月)提供的机用打包带、淋膜编织袋、烟叶内袋每类产品的类似业绩合同累计金额都须达150万元及以上计24分;单类产品合同累计金额每少10万元扣2分,最多扣24分。备注:类似业绩提供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计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现变更为“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2024年5月)提供机用打包带、淋膜编织袋、烟叶内袋三类产品(同等材质及用途相同的产品,但产品名称不同亦可)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类产品的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达150万元及以上计8分,最多计24分;单类产品合同累计金额每少10万元扣2分,最多扣8分。备注:类似业绩提供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计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4、联系方式
******改革局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316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居园
项目负责人:刘庭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海云
电话:0735-******、******
电子邮件:******
文档附件: |
******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6烤季包装类塑料制品采购项目变更公告(第2次)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