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郴州高新区高层安置示范区项目(基础检测)(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高新区高层安置示范区项目(基础检测)
2、采购代理编号:HNHC2024-CG(FW)-047
3、采购项目预算:¥913408.00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8、采购内容
序号 |
包名称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
其他 |
01 |
郴州高新区高层安置示范区项目(基础检测) |
桩基检测采购服务项目1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方式为固定单价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2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上载明的检测范围涵盖本项目检测内容)。
2.3落实政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t监狱企业 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 10月 25 日起至2024年 10 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购买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2.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
注: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文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先生
地 址:郴州市燕泉广场冯家小区综合楼5楼
电 话: 0735-****** ******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采购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