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掺烧25000t/a生化污泥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掺烧25000t/a生化污泥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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