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4年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FH-2024-22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内容: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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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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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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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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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单价限价(万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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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总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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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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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米级纯电动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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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米级(6.9米<车长<7.5米),纯电动公交车;磷酸铁锂电池≥115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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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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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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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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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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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米级纯电动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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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米级(6米<车长≤6.5米)纯电动公交车;磷酸铁锂电池≥100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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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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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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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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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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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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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兼投兼中,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标多个标段,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本项目将按标段分别确定中标人。
1.1、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最迟于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供货等全部事项,车辆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交车验收完毕。
1.2、交货地点:******有限公司(运费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符合会计法要求的2023年度******银行资信证明)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4、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为车辆制造商。(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须提供产品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所在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须提供产品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在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06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12-06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4.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5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731-******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01室
联系人:田野、彭爱华、汪冶、曾丹奇
联系电话:0731-******
7、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监管部门为长沙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0731-******。
8、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9.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9.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4、本招标文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部分条款制订。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