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识别处置考核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4-JW46-W1002)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
- 项目名称:装置识别处置考核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46-W1002
三、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采购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及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六、预算金额:245万元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时限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经与我单位联系人沟通后,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十、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20-******、******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
邮 箱:******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宋先生
电 话:******
十三、附件:
1.采购项目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商务要求
2.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