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4〕46号)》文件要求,为实施好泸溪县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以下简称“省重点项目”),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将项目征集带动主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2024年,省财政安排我县重点项目资金253万元。根据省厅文件精神,重点项目遵循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安全有效的原则,结合全县实际,泸溪县确定将在水果、茶叶、蔬菜、中药材类产业和“一特两辅”帮扶主导产业中择优遴选带动主体实施。
二、带动主体申报条件
1、特色产业鲜明。省重点项目支持水果、茶叶、蔬菜、中药材类产业和“一特两辅”帮扶主导产业。
2、带贫成效突出。截止2023年底,企业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小额信贷、就业帮扶等帮扶模式与当地脱贫户、监测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人口达到600人以上;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人口数80人以上。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帮扶脱贫人口数均达不到600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均达不到80人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帮扶脱贫人口数量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按序选择帮扶脱贫人口数量较多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3、承担帮扶义务。承担省重点项目的带动主体应通过产业直接帮扶或吸纳务工就业方式计划带动脱贫人口数量纳入项目绩效管理,其中企业应通过直接帮扶模式带动项目所在村发展同类产业的、有意愿合作的所有脱贫户(含监测户),且新安排务工就业脱贫人口数量不低于30人;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通过直接帮扶模式带动项目所在村本年度新识别出的有同类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所有监测户,且新安排就业脱贫人口数量不低于10人。实施盘活一批和调整一批的项目带动主体,应积极承担原项目无法兑现帮扶协议相关联的脱贫户、监测户、小农户的帮扶义务,严守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4、具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帮扶协议的情况;在产业帮扶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5、不予重复支持。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过财政一次性80万元(不含8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不予重复支持。
三、申报程序
带动主体申请、县级确定批复(申报材料评审、现场核查、公示、领导小组审批)、汇总上报州级、省级备案。
四、申报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和申报书、资金使用方案(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合作社提供财务报表无须经审计);
4、申报主体获取的荣誉奖项复印件;
5、申报主体以往参与扶贫证明资料;
6、申报主体实施重点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就资料真实性、足额配套资金、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承诺);
7、其他相关资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8:00前;
******农村局发展规划股(3楼307室);
******农村局 周维???******
注:未尽事宜参照湘农联〔2024〕46号文件执行。
附件:
1、湖南省2024年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申报书
2、湖南省2024年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1:湖南省2024年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申报书.doc附件2:湖南省2024年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