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流域沅江市四季红镇水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
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投标人对《大通湖流域沅江市四季红镇水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招标文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澄清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及答复澄清:
问题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下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中附件6-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四附则中取得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可承接环境工程中“水污染防治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请问:本项目是否适用?即修改为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污染修复资质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污染修复资质)乙级以上和市政行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以上。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下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中附件6-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四附则中取得市政行业资质中“排水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环境工程中“水污染防治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污染修复资质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污染修复资质)乙级以上和市政行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以上本项目适用。
二、本次答疑澄清不改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人民政府
地 址:沅江市四季红镇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龙洲北路22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