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长沙振业城五期园林景观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通过湖南湘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编号﹝2021﹞073号文批准建设,2025年3月20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及文件。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
问题1、若我司涉及该项目投标文件的所有签署、递交、修改等投标活动均由我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则在投标文件中是否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请明确!
回复:是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问题 2、本项目工期要求为180天,但合同条款内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29 日。而本项目开标日期为4月14日,已经过了计划开工日期。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时,是否按180天编制即可,不需要体现这个合同条款的工期要求。麻烦明确?
回复: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工期要求为180天,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属于否决投标情形。
相关附件:
工程量清单.pdf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