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采购概述
我公司承建的中交二公局隧道公司茶常高速二期项目监控分中心施工项目及收费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移动柴油发电机进行询价采购。请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文后积极参与报价。我公司合同模板详见附件,合同中各条款原则上均不予修改,望周知。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供应商参与报价后视为认可本文所述的全部内容。
2. 询价采购内容及要求
2.1询价采购内容:
本次询价采购范围为移动柴油发电机,包括交货前的设备材料备货、运输、现场技术指导以及质保服务等。
本次材料采购招标共分 1 个合同包,
采购清单详见工程量固化清单。
本次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各单位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供应商按照系统中附件的报价清单填报含税价格后,报价有效且价格最低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2到货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中交二公局茶常高速第七合同段
2.3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付款方式:
2.4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到货款:乙方每批次到货材料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到货设备材料款的7******银行转账、中交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6个月)。
(3)安调款:乙方配合甲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监理和业主检验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 甲方支付乙方该批次到货设备材料款的 2******银行转账、中交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6个月)。乙方提供全额或截止本次价款的增值税发票。
(4)质保金:缺陷责******银行转账、中交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6个月)。
3.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3.1报价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
3.2发票开具要求:报价单位应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报价,按照递交报价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本项目只接受第一名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
3.5不接************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3.6合作业绩要求:******集团三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1年内至少有1个相关工程项目供货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7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具备24小时现场技术服务响应能力和条件,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8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信息为准;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 询价采购文件及图纸技术参数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中交供应链系统中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及图纸技术参数。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系统截止时间为准。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5.3报价文件要求(放在一个PDF文件中):
(1)报价单(盖章);
(2)信用承诺书(签字并盖章);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盖章);
(4)供货业绩扫描件(近一年,提供至少一个)。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7.1告知书
******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7.2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7.3 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7.4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7.5信用承诺书
******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
8.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A区7号
询价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
技术咨询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
附件1:信用承诺书
附件2:报价清单及技术规范
附件3:合同模板
物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