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列车增购设备监理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有限公司列车增购设备监理项目(二次)选取合作单位,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单位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为******有限公司增购5列车及配套的车载设备采购项目提供设备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配合业主开展车辆制造商及车载设备供应商进行前期的设计联络,以及对设计方案的审查;组织项目参与人员对主要部件首件检查、负责车辆驻厂监造、出厂验收;负责到段列车的开箱验收;配合业主开展增购列车与既有线路设备系统接口管理、增购列车预验收、质保期内增购车辆及车载设备质量评定以及增购列车最终验收;负责对列车增购项目安全、进度、质量以及成本控制等管理工作。
1.2项目范围
深圳龙华、车辆制造基地、供应商所在地等。
1.3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3.936万元。
项目计划:从列车增购设备监理合同生效开始,至增购5列车完成最终验收。具体以签署合同的约定时间为准。
1.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自2021年1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轨道交通车辆监造项目。
(三)报价人须具有设备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四)报价人总监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2)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高级设备监理工程师资质。
(五)******************集团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的;在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投标被暂停投标、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六)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集团)只接受一家报价。
(八)被列入失信企业不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方式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询价文件,报价人将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领取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及领取人联系方式、相关项目业绩材料、监理资质材料,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列车增购设备监理项目(二次)询价文件),经审核通过后获取询价文件(联系人:谢工,咨询电话:0755-******/******)。注:获取询价文件并不代表已通过报价资质审核。
1.8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5年1 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街道观城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9楼)。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0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需提交一份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列车增购设备监理项目(二次)。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5项。
1.11其他注意事项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做出解释。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街道观城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9楼
传真:0755-****** 邮编:518000
电话:0755-******\****** 联系人: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