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委员会以湘发改农【2023】822******委员会关于梅山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函【2024】7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梅山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中央资金补贴及省、市县按比例共同承担******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项目法人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梅山灌区工程以灌溉为主,结合乡镇供水,兼顾水生态环境改善等综合利用。
工程位于湖南省娄底市西部,以新建土坪水库和已建车田江水库为主水源,新建渠系跨越资江、油溪河,与车田江水库灌溉系统相连补水,结瓜梅花洞水库、太平水库、华东水库、杉山水库等中小型水库,形成“长藤结瓜”灌溉供水总体布局。灌区范围涉及新化县资水河段两岸16个乡镇、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大熊山林场,设计灌溉面积64.99万亩,多年平均新增供水量1.37亿m3。
土坪水库正常蓄水位 449.00m,死水位407.50m,设计洪水位 449.05m,校核洪水位450.70m。水库总库容9600万m3,兴利库容7770万m3,死库容1360万m3。
土坪水库枢纽工程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进水口、渠首电站。挡水建筑物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轴线长291.30m,坝顶高程452.20m,最大坝高112.2m。泄水建筑物布置在大坝中段。采用3孔10×7m(宽×高)表孔泄流,堰顶高程442.00m。引水口采用塔式分层取水,坝内埋设钢管直径3.5m,长度135m。渠首电站位于大坝下游右岸,电站装机7.7兆瓦,多年平无发电量2013万千瓦时。
灌区渠系工程包括1条总干渠、4条分干渠,其中总干渠总长61.079km,分干渠总长35.145km,主要建筑物有隧洞28座总长69.89km、渡槽4座总长0.314km、倒虹吸管11座总长 19.73km。
梅山灌区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土坪水库大坝的建筑物级别为2级,引水进水口、工程边坡和渠首电站为3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项目法人质量检测,要求在工程现场设立试验室,负责试验室和相关设备的设计、采购、配置、安装检定、运行管理及维护,承担本项目现场试验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
(1)梅山灌区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项目法人质量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枢纽工程及灌区工程。
(2)检测内容包括:工程材料、土石渣填筑、构配件、工程实体及金属结构等检测;水工建筑物外观尺寸、高程、断面、建筑物平面位置、高程高度等工程的量测。具体以招标文件价格清单为准。
(3)出具上述试验和检测内容的成果报告。
2.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3 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结束。预计梅山灌区工程施工总工期62个月,其中枢纽工程施工工期53个月,灌区工程施工工期62个月。
2.4 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甲级、混凝土工程类甲级、金属结构类甲级、机械电气类甲级、量测类甲级资质证书,且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业绩要求:近8年内(指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必须有1个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检测(或第三方质量检测、试验检测中心、中心试验室、土建试验室运行等类似描述)项目。
注: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指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表3.0.1确定的大(1)型和大(2)型水利水电工程。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6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派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还须配备6人,其中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余人员均需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其他要求:
3.8.1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2 同一投标人不得同时中标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项目法人质量检测项目和平行质量检测项目。
3.8.3 已经参与了梅山灌区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或隶属同一经营实体的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处于合同履行期间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11月8日~2024年12月1日23:59时止 (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须先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0731-******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 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7.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8.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方式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电话: 0731- 85486100 。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 ******街道湘中大道南侧孙水公园西侧怡和园0004栋601
联系人:刘海珊
电 话: 1******88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韶山北路 356 号包装大厦 B 座 1207
联 系 人: 贺淑纯(项目负责人) 黄朝晖
电 话: 0731-****** ******
传 真: 0731-******
电子邮件: ******
注:本示范文本中用“○”、“□”符号标注的选项,“○”表示单选;“□”表示可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