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新邵县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219;
2、委托代理编号:SYHRC-ZFCG-0801;
3、项目名称:新邵县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572000.00 元
最高限价: ¥572000.00 元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10、采购需求:
序 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1 | 新邵县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1 项 | 572000.00 |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报价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中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四、获取采购文件
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08 月 09 日起至2024 年 08 月 16 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请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邵阳市北塔区龙山路与宝苑路交汇处西北角龙山和苑C栋2单元301)获取磋商文件(文件领取回执需做入响应文件)。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22 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新邵县政府采购交易场所(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三楼)
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8月 22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邵县政府采购交易场所(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服务中心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畔田东昌路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邵县大坪云岭东路司法局旁三楼
联 系 人:赵先生
邮 编:422000
电 话:******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 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 大型口中型 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章)、身份证号、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章)、身份证号、手机号 :
附件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 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