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电子级金属氧化物粉体建设项目(包括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电子级金属氧化物粉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大道以北(湘潭柏屹自主创新园1.3期37栋)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1条电子级氧化亚镍粉体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生产区建设了一条电子级氧化亚镍粉体生产线及配套、辅助、环保设施(工程)等。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新建1条电子级氧化亚镍粉体生产线,及相关主体工程、配套生产设备、辅助工程、环保设施等。验收范围与环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