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有限公司技术装备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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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技术装备改造升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有限公司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①原电解车间拆除,厂内重建电解车间,电解槽由432槽减少到4组共400槽,处理规模不变; ②原铅冶炼车间的富氧侧吹炉(构造为一套两炉,一座7.35m2氧化炉、一座4.0m2还原炉)改为独立式,区分使用。7.35m2氧化炉位置不变,4.0m2还原炉搬迁至厂内东北方向的熔炼二厂;外购含硫高的物料(含铅危废321-010-48、铋选矿渣)配以石灰、石英石进入氧化炉熔炼,产出的高硫烟气用于制酸,氧化炉烟气收尘和高铅渣与外购含硫低的物料(含铅危废321-014-48、含铜危废321-027-48)进入还原炉熔炼,产出粗铅。 ③铋冶炼车间的6台(4用2备)8m2的天然气反射炉淘汰2台,新建2台新型复合连续熔炼炉,用于处理阳极泥,另外2用2备位置不变,用于处理铋精炼渣; ④铋冶炼已有的5台(4用1备)真空蒸馏炉拆除,新建4套连续真空蒸馏炉,其他处理工艺和规模不变; ⑤铋精炼锅厂内搬迁,设施规模工艺均不变; ⑥改造天然气站一座,增加实体围墙,地面硬化,增加安全阀组,加大避雷保护措施; ⑦取消金银电解生产线; ⑧优化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放方式。 ⑨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新增1个2000m3初期雨水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各厂烟气产生节点较多,按照烟气性质主要分为环集烟气、熔炼炉烟气、熔铸废气、酸性废气等。骤冷脱砷、烟气制酸工序作为生产工序考虑。项目涉及废气处理技术主要有余热锅炉、PTFE布袋除尘、脉冲袋式除尘器、SNCR脱硝设施、离子液吸收脱硫装置、碱液喷淋塔等。 ①DA001(H100m,φ1.5m):各生产线工艺烟气,包括G1-3氧化炉工艺烟气、G1-5还原炉工艺烟气、G3-4电炉烟气、G3-7反射炉工艺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尘中Pb、尘中As、尘中Cd、SO2、NOx、硫酸雾,其中G1-3氧化炉工艺烟气经SNCR脱硝+余热锅炉+电除尘+骤冷+制酸+离子液脱硫+DA001排放,G1-5还原炉工艺烟气经表冷+布袋除尘+离子液脱硫+DA001排放,G3-4电炉烟气经布袋除尘+离子液脱硫+DA001排放,G3-7反射炉工艺烟气经布袋除尘+离子液脱硫+DA001排放。 ②DA002(H45m,φ1.5m):配料粉尘、各部分生产线的环集烟气以及复合连续熔炼炉工艺烟气,包括G1-1配料粉尘、G2-1熔析精炼烟气、G2-2最终精炼烟气、G3-1配料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尘中Pb、尘中As、尘中Cd、SO2、NOx,其中包括G1-1配料粉尘、G3-1配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DA002排放,G2-1熔析精炼烟气、G2-2最终精炼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碱液喷淋+DA002排放,。 ③DA003(H45m,φ0.6m):G3-5精炼锅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尘中Pb、尘中As、尘中Cd、SO2、NOx、Cl2,均经表冷沉降+碱液喷淋+填料塔+电除雾+DA003排放。 ④DA004(H45m,φ1.0m):G1-2氧化炉环集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尘中Pb、尘中As、尘中Cd、SO2、NOx,经集气罩+布袋除尘+DA004排放。 ⑤DA005(H45m,φ1.0m):G1-4还原炉环集烟气、G3-6反射炉环集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尘中Pb、尘中As、尘中Cd、SO2、NOx,均经集气罩+布袋除尘+碱液喷淋+DA005排放,集气罩+布袋除尘+碱液喷淋+DA005排放。 ⑥DA006(H45m,φ0.6m):G3-3复合连续熔炼炉环集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尘中Pb、尘中As、尘中Cd、SO2、NOx,经集气罩+布袋除尘+DA006排放。 ⑦DA007(H45,φ0.5m):G3-2复合连续熔炼炉工艺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尘中Pb、尘中As、尘中Cd、SO2、NOx、F,经表冷+PTFE布袋除尘+碱液喷淋+DA006排放。 综上,各厂废气经过相关环保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 (2)水环境 本项目针对各类废水的不同水质特点,分别设置污酸处理站与废水处理总站,生产废水均经处理后回用于冲渣、脱硫塔补水等;初期雨水及车间卫生清洁水经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后,浓水回用于水质要求不高的水淬冲渣补水,软水用于余热锅炉补水使用。工艺污水及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均可达到相应回用水水质要求,回用可行。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太和项目区污水处理二厂,经太和项目二区污水处理二厂进一步处理后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3)声环境 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设备,经基础减振及建筑隔声之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可回收部分自产危废暂存于危废仓库回用于工业生产,尾渣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置,对外环境无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分别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并于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月8日在项目所在园区公示栏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于2023年12月23日和2023年12月26日在《潇湘晨报》进行了两期报纸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相关具体要求,表明项目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支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