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10-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宁财采计[2024]026145号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永宁财采项[2024]00147号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HNJZ2024-CG-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服务中心整体搬迁采购院内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医疗办公家具、医用病床被服、标识标牌及视频监控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30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原招标文件采购公告 | 本包只接受中小企业参加投标 | 本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第二包原招标文件其他评审要求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方案需具体,详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①方案设计(提供加盖投标人及采购人公章含网络设计的现场勘测证明)、②进度安排(需提供施工进度表)、③质量保证措施、④施工安全措施、⑤项目施工人员配备计划、⑥运输工具配备计划、⑦应急处理措施等;整个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计12分,每缺1项扣4分,扣完为止;任意一项有不清晰、描述不完整、针对性差的(指实施方案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不符合现场实施的、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等情况)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计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方案需具体,详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①方案设计(提供加盖投标人及采购人公章含网络设计的现场勘测证明)、②进度安排(需提供施工进度表)、③质量保证措施、④施工安全措施及运输工具配备计划、⑤项目施工人员配备计划、⑥应急处理措施等;整个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计12分,以上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切实可行的每项计2分;有不完整、缺陷和不合理、针对性不强的计0.5分,缺项漏项未提供不计分 |
第三包投标人须知 | / | ▲16.因本项目需根据采购人要求设计标示牌设计样稿,投标报价中因包含设计费20000元,投标人签订合同时,应遵从采购人要求预留出此笔费用(投标人需对此项做出承诺,格式 自理,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原招标文件 | / | 注:各投标人请注意以上更正内容具体以电子招标文件为准 |
更正日期:2024-10-10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街道文明路6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舜德社区舜帝北路29号(301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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