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咸嘉湖校区学生公寓 6 号栋建设项目代建服务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8 14:52:08
各潜在投标人:
******大学咸嘉湖校区学生公寓6号栋建设项目代建服务》招标文件有关提问答复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第6页“2.6代建范围内投资控制目标:(总投资扣除项目使用(管理)单位自行完成的土地征用拆迁费用、与工程建设无关的设备购置费用等)11345.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055.8万元,(已扣除家具及生活设施购置费用7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1.27万元,预备费1098.3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设计概算投资额为准)”与第14页“项目总投资12081.37万元,其中代建范围内投资控制目标:11345.37万元(总投资扣除项目使用(管理)单位自行完成的土地征用拆迁费用、与工程建设无关的设备购置费用等)(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代建范围如包含二次装修,投资控制目标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以哪处为准?
回复:代建范围内投资控制目标:11345.37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
提问2:招标文件P6页2.10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102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与招标文件P14页1.1.8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102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描述不一致,请明确代建周期以哪一处为准?
回复: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102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提问3:系统中报名所填写项目负责人姓名报名截止后不能更改、与投标文件里面项目负责人不一致、请问是否影响投标?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若湖南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系统中报名所填写的项目负责人指投标联系人,可与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不一致;若指代建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前更新的资料并作出书面说明。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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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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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128房
联系人:王寰宇、万彬、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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