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突出源头监测、覆盖重点区域的原则,坚持以当地当季主种品种为主,均匀分布抽检区域,随机临田抽检,切实增强稻谷质量安全监测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工作内容:
1、抽样数量和时间:
(1)全市范围抽检 1000 批次,其中省级抽检500 批次,市级抽检 500 批次。
(2)早、中、晚稻抽样具体时间在合同中另行确定。
2、抽样技术要求:
(1)在收获季节分别对早、中、晚稻当地当季主种品种进行抽样检测,全面覆盖500亩以上种粮大户(企业),其他监测点位在各区县(市)内均匀分布,可侧重于粮食功能区;
(2)省级和市级早、中、晚稻抽样地点不得重复,原则上一个种粮大户(企业)抽样数量每季不得超过2个样品;
(3)直接临田抽取农户或基地即将收获的稻谷。每份样品填写对应的《2024 年稻谷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抽样单》,准确记录产品类别、品种名称、抽样地点等关键信息;
(4)抽取的样品应记录农户生产田块经纬度和海拔等信息,并现场拍照;
(5)抽样依据 DB43/T459-2009《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方法》,每批次样品采取随机多点抽样,抽样量干重不少于 3Kg,不抽品种名称不详的样品;
(6)本专项监测时间和地域跨度大,自然环境潮湿,要求样品包装结实抗压、防霉防潮 (材料以尼龙网袋、编织袋或布袋为宜),确保样品运输过程中不破损、霉变。
3、样品编号:
样品统一编号。样品编号中“CNJ/******监测中心”,“24”代表“2024年”,“D”代表“稻谷”,“0001”代表样品顺序号为“1号”;如:CNJ/24-D-0001。
4、样品制备
依据 DB43/T459-2009和 GB5009.15-2014的规定制样,稻谷样品去除杂质、脱壳,磨碎均匀,颗粒度不大于0.425mm(过40目筛);样品均匀分为2份,即待检样和备份样,每份不少于100g,储于洁净的塑料瓶中,并标明编号,于室温条件下保存备用;制样工具每处理一个样品后应当冲洗或擦洗一次,严防交叉污染。
(三)执行标准:按《2024年长沙市稻谷质量安全专项监测通知》中抽样技术要求执行。
二、相关标准:按《2024年长沙市稻谷质量安全专项监测通知》中抽样技术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1)在收获季节分别对早、中、晚稻当地当季主种品种进行抽样检测,全面覆盖500亩以上种粮大户(企业),其他监测点位在各区县(市)内均匀分布,可侧重于粮食功能区;
(2)省级和市级早、中、晚稻抽样地点不得重复,原则上一个种粮大户(企业)抽样数量每季不得超过2个样品;
(3)直接临田抽取农户或基地即将收获的稻谷。每份样品填写对应的《2024 年稻谷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抽样单》,准确记录产品类别、品种名称、抽样地点等关键信息;
(4)抽取的样品应记录农户生产田块经纬度和海拔等信息,并现场拍照;
(5)抽样依据 DB43/T459-2009《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方法》,每批次样品采取随机多点抽样,抽样量干重不少于 3Kg,不抽品种名称不详的样品;
(6)本专项监测时间和地域跨度大,自然环境潮湿,要求样品包装结实抗压、防霉防潮 (材料以尼龙网袋、编织袋或布袋为宜),确保样品运输过程中不破损、霉变。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地点:
1.1服务时间:早、中、晚稻抽样具体时间在合同中另行确定。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按照属地管理、突出源头监测、覆盖重点区域的原则,坚持以当地当季主种品种为主,均匀分布抽检区域,随机临田抽检,切实增强稻谷质量安全监测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工作内容:
1、抽样数量和时间:
(1)全市范围抽检 1000 批次,其中省级抽检500 批次,市级抽检 500 批次。
(2)早、中、晚稻抽样具体时间在合同中另行确定。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验收按简易程序进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监测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早稻样品开始抽取后2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或法律纠纷)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人工、管理、财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