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F+O,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备案[2024]131号,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资金+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F+O;
1.2.2 建设地点:安仁县永乐江镇清溪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占地面积约3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408平方米,年育苗产能油菜3500亩、水稻4500亩。新建玻璃温室大棚农业实验、训化区1728平方米,薄膜连栋温室大棚油菜良种繁育区、实验训化区13488平方米,薄膜连栋双拱温室大棚蔬菜花卉繁育区、水稻良种繁育区、种子资源收集区10712平方米,单体外遮阳温室大棚良种良法示范推广区4480******消防、通讯、停车场、安全、供电、道路、环保等设施;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投资期限: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天内完成投融资目标;施工工期:210天(其中设计周期:3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F+O模式招标,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投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并对承包工程的投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运营等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80号令执行。
1.7投融资目标:中标人负责筹集资金(承担筹集资金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利息),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筹集的建设资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天内到位50%,余下部分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到位。如建设资金在该30天内未筹集到位,即认定为未完成融资目标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未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融资目标责任。
1.8运营实施内容:①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运营年限为5年(不含建设期),运营期内招标人按相关程序由相关部门认定的投资额每年按比例返还中标人;②运营方需每年年末上缴100万元资产使用费(总计500万元)至招标人;运营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且参与生产运营固定人员不少于10人;③运营资产权属:本项目内容清单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运营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各项资产)以及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形成的资产,中标人仅在运营期内对项目资产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④移交运营: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运营资产的设计、建设、综合运营等工作,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应将运营管理权、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完整地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政府指定机构。⑤运营期内相关农业补贴由中标人申请使用。
1.9招标控制价:******.19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1元,其它工程建设项目费为313835.52元(其中包含设计费:260545.21元、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10658.06元、工程保险费42632.25元),预备费为338064.26元)。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①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安全员具备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 年12月12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及《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农村局,电话******。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0。
9.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服务中心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设立开标会场。
9.4 代理服务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2011】534号计取7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9.5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6 ******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在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集团);
联 系 人:周夏;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燕泉路35号鑫沙苑小区A2栋1单元202-203室;
联 系 人:邹倩倩、叶子蓁、毛力涛;
电 话:******、******。
2024年12月12日
文档附件: |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F+O 招标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