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现计划将食堂的经营权对外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金标一期二期新能源食堂招租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DSYG-CZCG-2024-035
3.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旨在为金标一期和二期的员工提供餐饮服务。根据规划,将在金标二期6栋综合楼一楼,使用面积为1411平方米的厂房,投资建设员工食堂。预计食堂能够满足每餐500至1000人次的用餐需求。
二、招租要求
1.经营期限:5年,5年经营权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2.交付时间:中标单位需在厂房交付后3个月内完成食堂的装修、设备采购并开始运营。
3.装修审核:由项目业主审核装修方案,由第三方造价公司审核装修费用,乙方总投资强度不能低于中标价投资额(投资底价60.9552万元),若低于,中标单位需正常缴纳租金。
4.优先承租权:金标一期和二期因新能源食堂超过容纳强度不能满足员工需求,因此需要增加新的食堂,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5.资产移交:经营期满后,中标单位有优先承租权,离厂前不得破坏场地资产(含场地上的建筑物、装修等),须将场地资产(含场地上的建筑物、装修、设施设备等)完好的无条件移交给招标人。
6.费用承担:中标单位负责经营过程中的水、电、燃气、设备维护、人工等费用。
7.违约责任:违规行为的处罚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单位若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招标人损失。
8.资产使用:中标单位不得对场地资产进行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改造,不得转租或分租。
9.租金付款:采用押一付一的形式支付租金,中标方在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的同时还需再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果因中标方原因造成食堂设备的损坏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退租,则保证金将不会退还。当租赁期满时,出租方应将押金退还给租赁方,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的返还期限。
三、租金底价、押金底价:
1.免租期:中标单位享有3年免租期(含装修期),之后两年需支付租金。
2.租金底价:12元/平方米,总面积1411平方米,两年租金总计人民币肆拾万陆仟叁佰陆拾捌元整(¥406368.00元)。
3.投资底价:60.9552万元。12元/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411平方米,三年租金总计人民币陆拾万玖仟伍佰伍拾贰元整(¥609552.00元)。用于中标单位3个月内完成交付食堂的装修、设备采购并开始运营。
4.装修押金底价: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5.押金缴纳: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内缴纳押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食堂正常运营一个月后无息退还。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不良记录;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 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4)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6)要求投标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租、转租。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人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人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须备注“金标一期二期新能源食堂招租项目保证金”。若投标人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保证金汇入如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
账号:************8
******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 2024年10月22 日,每日上午9:******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400元/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并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
注: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不负责,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采购与招标网》******/,《郴州市政府门户网》******/html/index.html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3栋2单元204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持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郴州市政府门户网》******/html/index.html发布。
十一、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43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