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郴州(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孵化总部经济产业园基础配套项目主体检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ZJC2024-FW(CZ)-08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孵化总部经济产业园基础配套项目主体检测项目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ZJC2024-FW(CZ)-08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各分项预算和最高限价(元) |
1 |
现场检测 |
1项 |
¥477130.00 |
2 |
******消防、防雷、水电、门窗、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测 |
1项 |
¥407371.00 |
3 |
幕墙检测 |
1项 |
¥292020.00 |
整个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陆仟伍佰贰拾壹元整(¥******.00) |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指整个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以及各分项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满足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质(2024)36号文的相关规定,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且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证书附表内应至少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2室<骆仙路与民生路交汇处>)
3、磋商文件领取及登记:现场领取及登记。
4、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④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三);⑥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站截图打印件;⑦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质(2024)36号文的相关规定,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且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证书附表内应至少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套供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有限公司(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2室<骆仙路与民生路交汇处>)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及郴州市门户网上发布。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4年10月29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二。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八、质疑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或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高新区创新创业园1栋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2室(骆仙路与民生路交汇处)
联系人:邓宇、黄翎晞、凌敏 联系电话:******
十、其它补充事宜:
1、人民币捌仟贰佰叁拾柒元整(¥8237.00)。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收取。
日期: 2024年10 月18日
附件一: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确认通知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就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参加/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附件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