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160■天□月□年;以2025年6月30日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投标人可以此节点倒排工期计划。”与P83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完成设施设备安装标准,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根据开竣工时间计算得出总工期143天,不满足总工期要求,且倒推开工时间早于开标时间,请问工期以哪个为准?
答:以2025年6月30日为实质性响应条件,工期调整为143天。
问题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各级部门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与P83合同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质量标准以“符合现行国家和各级部门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为准。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均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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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pdf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长外移交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