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5年2月19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20万吨聚羧酸环保型减水剂及10万吨聚羧酸母液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委员会二楼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吨聚羧酸环保型减水剂及10万吨聚羧酸母液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化工片区江霞大道以东、云升路以北地块(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12.630467°,北纬26.987078°)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1)项目总占地面积17492平方米,其中总建筑面积8099.96平方米;(2)拟建2栋生产车间(其中2#厂房为预留用)、1栋综合楼、1栋丙类仓库、1栋乙类仓库、1个乙类埋地卧罐区及1个丙B类罐组(预留)以及变电房等辅助设施及道路、绿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1)母液生产投料粉尘、母液合成生产工艺废气采用"微负压收集+碱液喷淋塔吸收+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2)复配生产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3)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水封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空气影响均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排水直接回用于减水剂复配生产,不外排;设备冲洗废水、废气碱液喷淋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等废水进入厂内回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复配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后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复配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松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在采取上述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风机、空压机和水泵等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1)危险固废主要包括:危化品废包装桶(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丙酯、疏基乙醇、巯基丙酸、液碱、双氧水等)、危化品废编织袋(过硫酸铵、丙烯酰胺等)、废活性炭、废水沉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劳保用品及废含油抹布等。危废在厂区暂存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一般固废:废包装桶(引气剂、消泡剂等)、废编织袋(聚醚单体、维生素C、葡萄糖酸钠、白糖原辅材料包装袋)、废布袋等。集中收集后交由可回收利用单位回收。 (3)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因此,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综合利用,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可能引起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环节主要有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预留)、乙类埋地卧罐区、丙B类罐区(预留)、初期雨水池、回用水池、储水池、事故水池等构筑物渗漏,储罐区、危险废物储存区泄漏等。 主要采用的防范措施为:消防水池、蓄水池设置基础防渗;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预留)、乙类埋地卧罐区、丙B类罐区(预留)、初期雨水池、回用水池、储水池、事故水池采用渗标号大于S6(防渗系数≤4.19×10-9)的混凝土进行施工,混凝土厚度大于15cm。危险固废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来电、来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