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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有限公司30万吨/******发改委第2号令)、第三方专家评审意见的报告,现对《报告》批复如下:
一、《报告》的评价依据,原则和深度基本符合第2号令规定,节能措施合理可行。
二、项目建设方案:30万吨/年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装配式房屋5万吨,渗水砖、花砖、路沿石共5万吨,预制管件20万吨,新建固定模台加工车间500m2,钢结构加工车间300m2,蒸汽养护站200m2,原料棚3000m2,办公楼500m2、食堂200m2等。
三、项目消费能源品种主要有:电力、柴油,耗能工质为新鲜水。其年需要动力消耗年耗电力1773.26万KW•h,折合标准煤当量值2179.34tce,折合标准煤等价值5147.42tce;耗柴油13.92吨,折合标准煤20.28tce;项目耗新鲜水109285.25m3,折合标准煤20.18tce;合计年投入能源等价值为5167.7tce,当量值 2199.62tce。
四、项目能源消费增量情况: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增量占山西省“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比例为 0.00960%,即m=0.0096<1,因此,项目年能源消费增量与所在地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对比分析影响较小;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增量占运城市“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比例为 0.0503%,即 m=0.0503<1,因此,项目年能源消费增量与所在地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对比分析为影响较小;项目投产后增加值能耗对山西省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比例-0.1192%,即 n=-0.1192<1,因此,项目增加值能耗与所在地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对比分析为影响较小;项目投产后增加值能耗对运城市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比例 0.0001%,即 n=0.0001<1,因此,项目增加值能耗与所在地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对比分析为影响较小。
五、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规范实施,落实节能措施,有效控制主要能耗指标,减少能源消耗。
六、项目用能情况跟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项目编码:2309-140867-89-01-133113
******发改委第2号令规定,在项目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过程中,相关部门对节能评估文件及其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单位要及时申请节能专项验收,不进行节能专项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按第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