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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郴州中波转播台迁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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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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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郴州中波转播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5 个工作。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郴州中波转播台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街道同心村李家冲

建设单位

******体育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街道同心村李家冲(中心坐标为东经112°5937.70015″,北纬25°4911.73472″),总建筑面积约2575.52m2,总用地面积16666.38m2;其中发射机房建筑面积799.71m2、综合业务楼建筑面积584.82m2、后勤辅助用房建筑面积891.30m2******消防水泵房楼梯间建筑面积237.61m2(含地下部分158.86m2)、天线调配室建筑面积62.08平方米。安装810kW中波发射机(2部利旧,44备),新建2副中波天线,配备3路节目源传输系统(互为备份),1套节目源切换、监控、监听及监测系统,建设全台自动化系统,配套的建筑机电系统和场地设施等,郴州中波转播台承担了4个中波广播频率的播出,分别是2个广播频率:603kHz1233kHz2个实验频率。全部频率的发射功率等级均为10kW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影响分析:

1)施工噪声:施工机械产生;

2)施工扬尘:施工运输过程中产生;

3)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弃渣及生活垃圾等;

5)生态环境:站内植被破坏带来的水土流失等;

措施:

1)文明施工,采用满足标准的施工设备,禁止夜间打桩作业。

2)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不设施工营地,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理。

4)严格按设计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理。

2、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基地的运行管理,制定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高相关人员的电磁辐射知识;

2待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必须实地测量电磁辐射场的分布,参照理论预测值,以实测值为基础划定防护带,并设立警戒标识,对于中波电场强度大于40Vmm.磁场强度大于0.1A/m的区域划为控制区,设立围栏,禁止任何建设活动,对于电场强度大于17.9Vm、磁场强度大于0.045A/m的区域设立划为电磁辐射防护区,在公众易到达处设警示标牌。

3定期对天线设备维护检修保养,保证其处于正常的良好工作状态。

4加大对电磁辐射防范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人们对电磁的防范意识。

5电磁辐射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6)运营期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功率密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1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3.固体废物

站内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就近垃圾回收站处理。站内蓄电池待使用寿命结束后,于站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4.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站内无工业废水产生,仅值守人员、检修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用于农灌,不外排。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管单位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络公示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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